大冶公交车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02 所属栏目:公示公告 点击次数:2285 返回上页
大冶市公共汽车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公交车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公交车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项目
2、最高限价金额:95万元以内。
3、采购参数:公交车260台
4、质量要求:产品合格,符合对应现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投标人承诺在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违反合同约定行为(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厂商,需提供投标产品至少一种产品为自身制造的相关证明。
4、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由采购人组建评审委员会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性价比等因素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技术基本要求
1.本技术基本要求适用于湖北省城市公共汽车、电车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的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管理。
2.驾驶区应设置防护隔离设施,其设置不应影响驾驶员安全视线,不应影响乘客及驾驶员的应急撤离。
3.防护隔离设施的设置不应影响驾驶员的驾驶操作和座椅调节。
4.防护隔离设施的设置不应影响驾驶员观测右侧前乘客门区域及刷卡机、投币机等。
5.发动机后置公共汽电车和新能源公共汽电车的防护隔离设施应满足以下要求:
5.1 防护隔离设施后围上部空隙高度不大于300mm,侧围上沿最低点距乘客区通道地板高度不小于1600mm,侧围前端应在驾驶员遇乘客威胁、袭击或抢夺方向盘等事件时起到防护作用。
5.2 防护隔离设施护围门开启方向应向外打开,门轴宜设在驾驶员后侧,护围门内侧应有锁止装置。
6.发动机前置公共汽电车应结合车长、发动机布置形式等条件,设置防护隔离设施护围门或护栏。
7.防护隔离设施护围门上应设置“禁止干扰驾驶”等标识,标识位置不应影响驾驶员正常观测。
四、报名地点和时间
1、报名地点:湖北省大冶市高铁大道6号大冶市公共汽车公司。
2、报名时间:2019年1月9日上午15:00止。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先生
电 话:13687185686
大冶市公共汽车公司
2018年1月2日